中新网杭州1月28日电(记者 潘沁文)“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53件,判处罪犯670人,其中原为厅局级5人、县处级54人。”28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亮出一组数据,反映该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李占国特别提到,绍兴中院审结中国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第一案,判处“红通人员”姚锦旗有期徒刑六年,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1991年至2005年,新昌县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21.054万元、后潜逃境外。2018年10月,保加利亚警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并根据中国国家监委提出的请求将其临时羁押,11月姚锦旗被引渡回国。2020年8月,绍兴中院以姚锦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此外,浙江法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认真抓好浙江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违规行为1963人次,查处违纪违法115件120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梁臻 摄当日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表示,检方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与监委配合制约,形成反腐合力,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59人,已起诉711人,其中厅局级13人,县处级61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4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浙江检方做好追逃追赃,扩大反腐成效。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依法自行立案查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私放在押人员等罪案88件124人,有力维护了司法公信力。此外,刀刃向内深化清廉浙江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4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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