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惩治生产事故类犯罪情况 三年共批捕危害生产安全涉案人员390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犯罪预防和安全治理。2017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2348件3909人,提起公诉7978件13205人。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占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80%,其次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 元明:所涉罪名中,除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为故意犯罪,其余均为过失犯罪。案发原因主要是涉案单位或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缺乏从业资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内部监管混乱、相关职能部门外部监管不到位等等。
据介绍,安全生产事故,往往涉及众多被害人,社会影响重大,检察机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涉事单位和个人,依法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发现漏罪漏犯的,依法及时追诉。对于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山东青岛小珠山山火、山西临汾饭店坍塌、台骀山景区火灾等重大事故,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此外,在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也介绍,对于近日发生的山东栖霞笏山金矿爆炸事故中,发现的涉及刑事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将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