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陈溯)随着农民进城务工人数增多,中国一些地方出现耕地“撂荒”现象。记者25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近期官方发布文件,要求遏制耕地“撂荒”,对撂荒地进行统筹利用。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指出,一部分农民进城后,耕地“撂荒”现象出现,尤其是丘陵地区等零星破碎地块撂荒比较多,中国鼓励农民进城后流转土地经营权,实施适度规模经营,包括耕地荒废闲置及种树问题,在个别地区确实存在。
为遏制耕地“撂荒”现象,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对耕地撂荒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
对于如何统筹利用撂荒地,《意见》指出,要坚持分类指导,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将平原地区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要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释放价格信号,健全补贴机制,完善保险政策,加大创业支持,提高种植比较效益。
《意见》明确,要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要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要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