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22日谈及内地与香港下一步司法协助工作时说,将继续探索在跨境破产协助等领域签署有关文件,开内地与其他法域之间跨境破产协助机制的先河。
22日发布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具体表现在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其中6项均已生效施行,有的实现两地审判程序相互衔接、有效解决“送达难”“取证难”,有的实现两地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通,还有的支持仲裁在化解跨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两地相互委托送达案件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超过2.9万件。“由于两地法律制度差异等原因,协助送达成功率仍有待提升。”司艳丽透露,两地已就这项安排的修改完善进行磋商。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至2020年10月31日,内地人民法院办理申请协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所涉财产价值总计113亿元人民币。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赵向阳看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域间的司法合作。他说,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有效维护了香港基本法权威,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香港同胞切身福祉。
司艳丽谈及下一步时说,将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制度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区际司法协助为切入点,继续研究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新路径新举措;也将推动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信息平台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工作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追踪。(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