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19日电 (记者 杨杰英)1月1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大会副秘书长张羽介绍,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0日至23日在太原召开,大会正式会期4天。
大会共安排九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是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是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1年省本级预算;五是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审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九是选举及其他事项。
据了解,山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6人。代表议案建议继续实行网上办理。大会实行全程闭环管理。疫情防控组对人员健康、用餐、车辆、宾馆、会场及公共区域等疫情风险点实行不间断防控。(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