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1月17日,省公安厅通报多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逃避阻挠抗拒防疫措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1月9日下午,元氏县居民杨某某(男,32岁)违反疫情防控公告中对社区实行闭环管控的要求,不顾小区保安人员劝阻,翻越社区围墙到附近购物。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杨某某被元氏县公安局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1月7日下午,赵县南柏舍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到郑某某(男,46岁)家中对其因病不能自理的母亲进行核酸检测。郑某某酒后阻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追至村委会辱骂工作人员。赵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对郑某某进行口头传唤,在带离过程中,郑某某拒不配合,撕扯、踢踹、抓伤两名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郑某某被赵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1月6日晚,平乡县村民王某某(男,17岁)将本人“阴性”检测结果报告单拍摄照片,委托他人使用PS修图软件将结果修改为“阳性”后,发布到快手短视频平台,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后果。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王某某被平乡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泄露涉疫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1月15日上午,唐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李某(女,45岁)将一份密切接触者初核信息表(包含人员户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传发至微信群,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因侵犯隐私,李某被唐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伪造核酸检测证明,企图蒙混过关。1月13日下午,某公司司机贾某某(男,43岁)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高碑店南口检查站时,出示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被警方当场查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贾某某被高碑店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