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 张素)1月4日,今年首个工作日里,中国多地法院宣判民法典施行后的“首案”。
在北京,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正式确立的新规则“自甘冒险”进入了人们视野。
宋先生在自发组织的比赛中被对方击出的羽毛球击中受伤,遂将球友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认为原告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将自身置于潜在危险之中,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根据民法典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审结的案件是一起标的额近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保理合同纠纷。保理合同系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民法典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理合同进行了规定。评论认为,在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背景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结本案,将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起到显著推动作用。
在广州,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侵权案件使人们聚焦“城市上空之痛”。2019年5月,年近七旬的庾某某散步经过黄某某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从35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至庾某某身旁,致其惊吓、摔倒。
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某某赔偿原告庾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2512.29元,赔偿原告庾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法官称,高空抛下的矿泉水瓶虽未直接砸中原告,但由于具有极强的危险性,导致原告受惊吓倒地受伤致残,该后果与高空抛物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外省某化工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环境功能损失、应急处置及检测、鉴定等费用共计2853665.56元,另承担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171406.35元。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跨省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是检方适用民法典、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的全国首例案件。(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