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12月31日电 (武一力)湖北省政府新闻办31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黄冈、咸宁、随州、仙桃等地介绍并分享了专项斗争的成果及经验。
洪建国等人涉黑案是中央督导组、湖北省扫黑办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黄冈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赵斌介绍,洪建国涉黑案犯罪时间长、案情复杂,经过长期企业化经营“漂白”,相关罪证也早已隐匿销毁。黄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办法广泛征集线索,以“打伞破网”实现重点突破,实现洪建国案从“普通刑事犯罪”到“恶势力团伙犯罪”再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逐步掘进,并查处了包括原黄冈市公安局副局长、原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在内的涉黑涉恶腐败干部和“保护伞”31人。
曾凡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湖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伟介绍,曾凡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使得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此外,办案单位及时制发“三书一函”17份,当地政府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治”,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程浩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仙桃市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案件。仙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章均介绍,该市政法机关在办理程浩案的同时,针对当地金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对主管部门提出了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等建议,对属地乡镇提出了成立村民法律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建议,各部门加紧整改,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咸宁市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已查办了17件涉黑组织案,18件涉恶集团案。咸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分享了该市推进案件高质高效审结方面的经验做法。咸宁明确市、县两级法院院长作为涉黑案件审理第一责任人,牵头破解疑难问题;分管院长履行主管责任,庭局长、员额法官、执行人员负直接责任。此外,咸宁市法院还专门出台了针对涉黑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优先立案、快审、快判、快执。(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