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首次对仲裁司法审查“做年检”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相应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3日以发布报告的形式首次对仲裁司法审查“做年检”。
“年检”报告称,2019年,全国法院旧存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49件,新收20528件,审结20513件,结案率92.6%。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淑梅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案件特点时说,低撤裁率和高保全率体现司法支持仲裁的立场,报核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效果明显。
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有260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处理各类案件300万件,标的额逾4万亿元人民币,案件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年检”报告尤其关注涉外情况。201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32件,仅1件因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而裁定部分承认和执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沈红雨说,当事人来自韩国、新加坡、日本、俄罗斯、乌克兰、美国等18个国家和地区。
沈红雨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以来情况良好。截至今年10月31日,内地法院共办理协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
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也出现新问题,如“比特币案”涉及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处分和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壳牌公司反垄断案”涉及垄断纠纷的可仲裁性,互联网仲裁案件中当事人程序保障不足情况突出等。
“年检”报告更提到以恶意申请仲裁或以“手拉手”虚假仲裁方式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对于虚假仲裁的情形,我们坚决予以监督。”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马东旭说。(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