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自然资源部1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有关内容。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庄少勤指出,“多规合一”改革前,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领域对用地、用海分类都有各自的标准和实践基础。由于各部门用地用海分类的管理目标不同、标准内涵不一、名词术语不同,各自有各自的“方言”,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标准,相当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普通话”。
据介绍,《分类指南》整合了各部门的分类标准,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在此间表示,此次发布的《分类指南》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采取三级分类体系,共设置24种一级类、106种二级类及39种三级类。具有以下几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和变化:
其一,适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体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分类指南》全面采用统一的用地用海分类,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工作。
其二,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
首先,在全域实现陆海全覆盖。《分类指南》将用海与用地分类作为整体考虑,将陆域国土空间的相关用途与海洋资源利用的相关用途在名称上尽可能进行统筹和衔接。
同时,在陆域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用地全覆盖。值得注意的是,《分类指南》将“湿地”正式纳入用地用海分类,体现生态空间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性。
实现建设用地的全覆盖。《分类指南》首次明确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单独列为一级类,下设“乡村道路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和“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四个二级类,将破坏耕作层的农业设施相关用地单设一类,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其三,体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要。
张兵指出,《分类指南》对建设用地类型的细分进行了调整,体现空间差异化与精细化管理需求,例如:为适应物流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将仓储用地分为物流仓储用地和储备库用地。
同时,他指出,为应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分类指南》增设了“留白用地”,特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暂未明确规划用途、规划期内不开发或特定条件下开发的用地,增加用地弹性。(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