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塑令”开始实施
海南生态环境厅呼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本报讯 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孙秀英 陈曦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12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自即日起,海南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禁塑”工作是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标志性项目之一,也是保持一流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
截至目前,海南省已发布《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成立海南省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系列政策法规,建立禁塑名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塑料回收利用和部门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塑料袋、餐饮具等两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构建形成“法规+标准+名录+替代产品+可追溯体系”全流程闭环禁塑管理体系。
在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方面,海南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海口市、澄迈县等协同推进,目前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年底可形成膜袋类产能3.2万吨/年,餐饮具产能约1.1万吨/年。同时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预计投资总额逾24亿元,将于2022年至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
海南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重点行业禁塑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自今年8月1日起,分阶段、分区域、分重点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单位替代品销售总量约为350吨。
为扩大禁塑宣传教育工作,海南省结合党建工作、低碳日、生态环境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生态环境“四进”宣传教育活动、全国科普日活动、春风村雨文化惠民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各地开展50余场近两万多名公众参与禁塑宣传教育活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呼吁广大企业、公众多渠道多方位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响应“禁塑令”,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使用可重复使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替代品,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人人参与环保的实际行动,共同呵护海南的绿水青山。 【编辑:张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