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大草原上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8月31日早9时,开完周一例会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苏建军,带着机动三中队中队长达布希拉图、队员董旭开展例行检查。和往常一样,他们戴上帽子,整理好制服,佩戴上执法记录仪,出门前又检查了一下上衣口袋里的执法证。
几分钟后,他们出现在锡林浩特市区杭盖路上,对街边店面进行执法检查。
“一下车,我们就把执法记录仪打开了,局里要求,整个执法过程都要进行记录。执法结束后,还要把整个执法过程存储到光盘上,光盘和文字记录一起入档。”达布希拉图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达布希拉图个人的信息展示在单位的监督墙上和锡林郭勒盟建立的执法公示平台上。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李洁说,同时公示的信息还包括该局的职责、权限,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相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程序、结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投诉举报的方式和途径以及该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让行政管理相对人一目了然。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局长白雅民告诉记者,该盟以草原牧区为主,行政执法地域辽阔,执法半径大,基层又面临执法人员短缺、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实际困难。2018年开始,该盟主动破解难题,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动全盟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是最早的试点单位之一。
应公开的执法信息全公开
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谢金超看来,将行政执法置于阳光下运行,就要把依法应该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2019年7月,锡林郭勒盟在自治区率先搭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平台覆盖盟直36个行政执法单位、13个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放端口,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发布执法信息。
锡林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阿拉坦巴根告诉记者,该局依法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应该公示的项目全部公示,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等信息公示,搭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认识平台”;通过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办案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建立行政相对人的“了解平台”;而对事后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公示,搭建“明白平台”。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股长刘慧佳说,按照有关规定,该局全面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处罚信息、随机抽查清单等执法信息,发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目前共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1项,监管事项124项,并全部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白雅民说,目前,全盟累计公布执法权责清单事项6278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486项、行政执法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3409件及行政执法结果3548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设置有检索功能,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阿拉坦巴根还告诉记者,执法公示也收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通过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的公示,牧民对超载放牧的认识改变了,过去执法人员要求他们纠正都不纠正,现在一看公示,知道自己违规了,就很快纠正了。
执法过程无死角全程留痕
在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佩戴好胸卡式执法证、法务通和微型打印机的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袁兴,正准备和同事开始一天的执法工作。“智能法务通、胸卡式执法证和微型打印机,这是我们的执法三件套,我们的个人信息、执法职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全部装入这个智能法务通之中。”袁兴说。
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白绍磊介绍,在执法过程中,法务通会全过程语音提示执法人员按照程序执法,从而固化了执法流程,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胸卡式执法证同时也是行政执法事中公示的一部分,群众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就能查验到执法人员身份,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执法人员胸卡上的摄像头全程对执法现场进行音视频采集,并按照执法程序的节点进行分段式回传监督平台,既实现了执法全过程回溯,又实现了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实时监督。
谢金超说,智能法务通实现了对执法流程规范化管理。通过法务通,可以将不同执法部门的执法流程汇入同一执法终端,实现对不同执法主体的监督。尤其对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新上岗的执法人员,通过法务通及“教科书式”的语音提示功能,可以帮助执法人员办理不同类型的执法案件。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行局法制科科长李洁介绍,该局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行政执法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之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特别是处罚超过1000元的案子,必须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有了执法三件套,执法人员要亮证执法,要全程留痕,首先对执法人员自己是一个约束,更加注意自己的执法形象、执法言行,执法更加规范。同时,对执法人员也是一个保护,全程留痕,就不怕事后产生纠纷说不清。”李洁说。
锡林浩特市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马英武说,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他们也经常遇到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出现,自从规范性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以后,这样的情况少了,因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留下证据,这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也产生了震慑作用。
重大执法决定先过“法律体检”
刘慧佳说,为了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该局制定了《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成立了案审委员会,同时聘请执业律师为该局的法律顾问。
“凡是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较大、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都必须由法制审核机构把关,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刘慧佳说。
今年以来,该局已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0余件,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两次,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参加并提供法律支持。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副局长贾永旭告诉记者,全盟有63名律师、51名公职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90%以上的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法制审核机构。盟各执法部门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等,细化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将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界定为自然人处以2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对拟作出的重大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法制“体检”,已经成为该盟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常态。
记者手记
在锡林郭勒盟与众多被采访对象交谈时,记者一个最明显的感受就是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受到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普遍欢迎,因为它在推动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的同时,也对执法人员形成了保护,对违法人员产生了震慑。大家普遍的反映是,撒泼耍赖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执法环境得到极大优化。
锡林郭勒盟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以草原牧区为主,在这里先行先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显示了该盟党委依法治盟委员会及办公室一班人的勇气和担当。虽然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他们勇敢前行的姿态让人感佩。 【编辑:张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