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30日电(张煜欢)11月30日,记者从于杭州举行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下称“总预案”)和《浙江省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下称“子预案”)。该省系新冠疫情发生后首个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省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介绍,两部新预案充分吸收抗疫经验,系统分析“实战”过程中的短板问题,将“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与“应急响应”并列,进一步突出监测预警的前置作用,健全预警信息多点触发机制,同时采取分区分级防控管制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
据了解,此次修订后的总预案从整体上对原预案作了结构调整、框架重组和流程再造,分为总则、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等九个部分,补充完善了许多在实战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子预案更多强调实用性、针对性、指导性,突出对专业领域的规范指引。
在风险评估方面,总预案增设风险评估环节,强调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预警和响应,政府层面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层面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类信息及时分析研判,以此识别事件背景、流行病学特征、流行强度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据以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此外总预案坚持先分级、后响应,凸显事件分级在应急响应中的基础性地位。
具体来看,其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分级标准,以此作为制定应急防控策略的主要依据。
较之原预案,总预案的特别之处还在于,根据分级响应原则,上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无特殊情况,下级政府应随之启动相应级别响应,事件发生地应酌情提高响应级别。在省级暂未启动或决定不予启动的情况下,各地可依据本级预案和本地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事件等级是决定启动何种级别响应的重要依据,但两者并不直接对等,不是说只有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才可以启动一级响应,也不是说发生特别重大事件都必须启动一级响应,而是要综合考虑事件性质、波及范围、流行病学特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统筹决定。”夏时畅说。(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