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实施至2019年年底,中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法律保护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说。
当日除发布数据,最高法、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个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说,希望通过典型案例为家暴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示范和指引。
比如,当事人如何更顺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一起案例中,当事人陈某及时报警、治疗伤情,保存了各种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并完整地提供给法庭,让办案法官能够快速、顺利作出裁定。
又如,遭遇精神暴力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起案例裁定明确,“若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侵害申请人精神的行为,法院亦将对其严令禁止,对申请人给予保护”。
再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将受到什么惩罚?在一起案例中,被申请人洪某与女友包某分手后,仍对其进行骚扰,并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无视禁止,继续骚扰包某,最终被判处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和十五日拘留。
郑学林指出,当前中国的家庭建设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离婚率居高不下,家庭成员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模糊,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更加隐蔽复杂。他对此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