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正局级领导王东获刑11年,38岁开始当国企“一把手”
近日,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正局级干部王东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10月2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王东等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认定,王东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4套住房、收受字画等方式受贿折合人民币1195万余元,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购置家具款142万元。
生于1965年8月的王东,长期在国资系统任职,曾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国资委主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正职领导职务近16年。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判决书显示,王东最初是因涉嫌隐瞒境外存款被调查,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事实。
38岁开始当国企“一把手”,一审获刑11年
2019年9月18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王东同志涉嫌违纪违法,配合组织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东是北京人,生于1965年8月,研究生文化。在2019年2月到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任正局级干部之前,他曾担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市国资委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正职领导职务。
2003年5月,王东开始担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把手”时,才38周岁。
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13日,王东被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
2020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王东有期徒刑11年,罚金120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东提起上诉。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王东撤诉。
低价买4套房,非法收受财物超千万元
北京市三中院认定,2006年至2017年,王东利用担任金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隅嘉业公司原总经理、松鼠文旅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亿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1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某、王某1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5万余元。
其中,2006年至2007年,王东任金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为黄某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王东通过黄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双花园南里二区、朝阳区姚家园西里四套房屋。经鉴定,上述四套房屋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697万余元。
2008年,王东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时,为王某1收购北京市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一事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某1给予的书画一幅,经鉴定,该幅书画市场价值人民币98万元。
2016年至2017年11月,王东在担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要求黄某接手其妻弟杨某1(已殁)未完成收购的廊坊项目,并亲自出面协调、推进该项目。为此,黄某除支付项目收购款外,还应王东要求向杨某1亲属额外支付人民币400万元。
涉嫌隐瞒境外存款,主动交代贪污受贿事实
北京市三中院查明,2010年至2012年间,王东在任北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时,伙同时任龙顺成家具厂厂长的被告人寇颖跃,从该家具厂运出四件中式家具,并采用编造虚假供货单位和价格的手段,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家具购置款人民币142万元非法占有。
2018年,王东伙同被告人寇颖跃,以个人名义将上述四件中式家具赠送他人。经鉴定,上述家具市场价值人民币9万元。
2019年8月12日,王东因涉嫌隐瞒境外存款,在接到调査机关电话通知后于次日到案,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受贿事实。
北京市三中院认为,王东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因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贿、贪污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赃款,决定对其所犯受贿罪从轻处罚,对其所犯贪污罪减轻处罚。
今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王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东不服,提出上诉。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王东申请撤回上诉。
今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王东撤回上诉。
王东简历
王东,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6年8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建材机械厂实习生,北京砖瓦机械厂技术员,北京市地坛拔丝厂干部、生产科科长,北京市地坛特种材料厂厂长;
1996年12月至2001年3月,历任北京建筑材料销售中心副经理、经理兼中式家具厂厂长,北京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建材销售中心经理、中式家具厂厂长;
2001年3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9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
2019年4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正局级干部。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