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0月21日电 (蔡敏婕 王君)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1日发布《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
类似案例辩论程序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当事人提出的适用类似案例的申请,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所提交案例的类似性及可参照性等问题,在法庭进行辩论的程序。该程序一般适用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或争议较大、法律规定不明且双方均有法律专业人员代理的案件。
图为《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当事人主动查找并提交类似案例,相应材料会送达对方以便其作出抗辩或提交其他类似案例。开庭过程中双方对争议内容进行展示和辩论,这样的交锋过程公开透明,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厘清分歧,也有利于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外和解,实现服判息诉。”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志荣介绍称。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案件数量激增体现出广州地区涉外经济活动活跃程度的快速增强,也意味着更多涉外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据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胜介绍,香港地区属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是其基本原则,此次发布的指引,正是发挥案例指导和参考作用,促进与国际通行诉讼规则对接探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苏喜平表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足南沙毗邻港澳的地缘特征,构建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提升自贸区审判国际公信力。此次出台的指引,正是继借鉴当事人主义送达、律师调查令、证据开示等诉讼规则后的又一创新。(完)
【编辑:王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