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城镇化激发内需潜力
新型城镇化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国内需求的有机结合点,对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有巨大促进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
新型城镇化既是有效投资的“加速器”,也是居民消费的“倍增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将持续释放巨大的居民消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需求的潜力。
新型城镇化能有效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以及随之而来的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将释放巨大需求潜能。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2.1倍,城乡居民在衣食住行等基础消费领域消费年人均差距约7650元,在教育文化娱乐及耐用品等领域消费年人均差距为6338元,在旅游休闲、信息服务、知识付费等新型消费领域的消费差距则更加明显。城镇人口的扩大,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居民的整体消费能力。
新型城镇化能有力拉动有效投资。新型城镇化是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城镇化,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完善城市功能可激发巨大的投资需求。在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医疗和公共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生态环境设施等软硬件设施方面,城市发展尚有许多短板弱项要加快补齐补强。补齐这些短板,既有利于更好满足城市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也有利于充分释放投资需求潜力。比如,城市更新改造就蕴藏着巨大投资潜力,特别是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对此进行改造提升将进一步释放投资需求。住建部数据显示,去年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达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还要看到,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对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在县城就业安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有效投资和消费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方兴未艾,随之而来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同样值得关注。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激发城镇化的内需潜力
城镇化是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方向,联动推进人口、土地、投融资等相关领域的改革,是充分激活新型城镇化巨大内需潜力的重要抓手。在这方面,关键是不断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投融资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持续释放消费需求,全面拓展投资空间。
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出台,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日益系统完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不少地方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完善居住证制度及其配套机制,可考虑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健全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利益引导机制,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确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等等。与此同时,还需更好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政策。
需不断完善城市投融资体制机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仅靠地方财力难以支撑,但规范透明、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却尚未健全。主要表现为: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力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政府在城市建设运营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欠缺科学界定;尚未形成融资能力强、良性循环的投融资体系,城镇存量资产难以盘活;尚未建立资本金补充现金流平衡的完善机制,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结构尚不合理;等等。对此,需进一步拓宽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推进合作项目运作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盘活城市存量资产、搞活增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探索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等方式购买基础设施资产,实现“投入—经营—增值—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创新市政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整合地方财政、土地、金融和相关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健全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提升社会资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严格防范和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刘晓萍)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