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9月6日电(记者李晓玲)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赋予了前海片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利。
进一步扩大投资开放是这两个条例的突出特点。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上,除各地已有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外,《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旨在探索创新高水平的外商投资监管服务机制。两个条例还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人才政策是立法的亮点之一。两个条例均提出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设计、专利代表等服务领域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可在前海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为境内从业经历,以吸引更多境外人才参与前海开发建设。
前海被誉为“特区中的特区”,承担着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使命。自成立以来,前海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深港合作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型、开放型经济体系加速形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晓东表示,两个条例的出台旨在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法定化,并以特区立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护航”前海发展。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