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9月4日电 (孙睿)青海省医保局4日消息称,为扎实推进医保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青海省医保局制定出台《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办法(试行)》,并联合青海省财厅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办法(试行)》,防治欺诈骗保,进一步抓好医保基金监管。
据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局探索建立了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并逐步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通过飞行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青海省医保部门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建立了监管震慑态势,但全省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基金“跑冒滴漏”不同程度存在。
为了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力度,青海省医保局借鉴国家医保局做法,出台青海省飞行检查办法,组织省内飞行检查工作,下查一级开展指导督促,将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是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青海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办法(试行)》共14条,通过明确各级医保部门的检查范围及权限,积极邀请卫生健康、公安、药监等有关部门参与,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扎实开展检查筹备,针对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开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全面开展下查一级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提供遵循、打好基础,助推医保基金监管实现精细、精准、精确。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办法(试行)》共8章40条,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引进具备承接资格和条件的第三方力量参与专项治理、飞行检查等基金监管工作,充分运用第三方力量的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内外发力,多头突击,使欺诈骗保行为无所遁形。
青海省医保局两项《办法》的出台对建立健全青海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青海省医保局将在落地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发挥飞行检查和第三方服务检查的优势,加速实践成果转化,实现监管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赢”。(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