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茜 上海报道
继“7.2新政”后,杭州再度发布楼市新政。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时新政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这也意味着要想通过“假离婚”买房变得难上加难。
此次新政还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一是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二是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通知》明确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通知》还加强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