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行为说不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行为,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追究政府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归集和共享政务失信信息。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拖欠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省有关部门通报共享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欠款情况。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府机构和公务员列入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建立预通报制度,对三个月备案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预警,督促其在备案期内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对各地区、各行业政务诚信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要求有关部门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机制,实现政务失信信息在部门间及时全量归集、快捷互通共享。
《通知》还明确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将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有权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与此同时,上级主管机关要加强失信政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失信问题及时整治到位,确保失信责任落实追究到位。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