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引发各界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7日对此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是简单地依靠加重刑罚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总体上仍应坚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对于公众关切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应充分运用刑法规定的收容教养制度。
臧铁伟介绍,即将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此次研究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于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收容教养制度作了完善,通过专门学校,对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