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慰问因公身故致残扶贫队员
已慰问381人,发放慰问金540.2万元
本报讯 (记者陈昌云)“截至6月30日,云南省总工会已慰问因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致残或身故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共计381人,发放慰问金540.2万元。”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孔贵华日前告诉记者。
2016年初脱贫攻坚号角吹响后,云南省的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加上云南贫困山区路况交通险峻、医疗条件落后,给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带来困难。云南省总针对这些情况,出台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助力脱贫攻坚大局。
办法指出,由中央、省、州(市)、县(市、区)四级选派到贫困县、乡、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因工牺牲或因病亡故、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获得慰问。
办法规定,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给予2000元慰问;因意外伤害致残者,按不同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5000元~2万元慰问;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罕见病住院治疗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慰问。另外,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身故者,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慰问;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慰问。
孔贵华表示,考虑到云南农村脱贫攻坚的特殊性,办法将慰问期限溯及2016年1月1日,在这天之后至2019年3月7日办法出台之前所发生的工亡以及因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留下残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均可按办法慰问。 【编辑:王思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