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防护指南》)。《防护指南》结合夏季天气变热等实际情况,对公众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防护措施提出指导意见。类别由原来的50类增加到65类。
资料图:医护人员进行消毒工作。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据介绍,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做好防护,结合当前夏季来临、天气变热等实际情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了《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
修改后的《防护指南》,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从整体上对公众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防护措施提出指导意见。类别由原来的50类增加到65类,增加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健身运动场所、旅游景点、游泳场所、公共浴室、进口物资转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的防护要求,另增加了售货员、食品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伤残人士、教师的个人防护指南。
在防护措施上,根据季节、场所等差异化特点,完善了夏季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细化了合理使用空调的方法,按照不同场景、不同场所和不同人群调整了体温检测和戴口罩、戴手套等具体防护措施。
一是坚持做好日常卫生防护措施,如通风换气、环境卫生与消毒、减少人员聚集、手卫生、分餐制、一米线等措施。要求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佩戴手套等。
二是对戴口罩分类指导。居家、运动、户外、公园、旅游景点,无需戴口罩;超市商场、餐厅、写字楼、会议室、车间、校园内等,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可不戴口罩;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戴口罩;影剧院、游艺厅和网吧、交通工具等相对密闭空间,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医院就医人员、职业暴露人员,戴口罩;新冠肺炎确诊、密接、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入境、隔离、发热咳嗽等人员,戴口罩。
三是规范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由原来要求全部关闭回风,调整为尽可能减小回风,增大新风量。强调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新风口和排风口要保持一定距离。
四是部分场所坚持体温检测。社区、公园、商场超市、旅游景点、餐厅、银行、理发店等可不做体温检测;宾馆、影剧院、游艺厅和网吧(咖)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单位以及交通客运场站、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要坚持体温检测,强化环境卫生与消毒等措施。歌舞厅(KTV)、道路、水路客运和民航等要坚持“健康码”检查。此外,考虑到网吧、游艺厅、博物馆、公共浴室、游泳场所等相对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在人员聚集时存在较高传播风险,建议顾客缩短停留时间。
《防护指南》强调,要有效应对风险等级调整,一旦从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在划定防控区域范围内,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要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调整转换相应的卫生防护要求。
一是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建议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开放式活动场所,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群聚集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隔位而坐等措施。
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监狱、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学校建议暂时停课。
三是重点人群要强化卫生防护措施,减少外出,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等。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