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 马海燕)自2021年1月1日起,国际学生申请中国高校需在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中国教育部10日对外发布新修订出台的《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严格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
近几年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受到社会关注。
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此现象,为适应来华留学新形势,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同一要求。
目前在中国国内高中就读的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学生,如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如果是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
《通知》同时要求,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