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6月3日电 (记者 李新锁)在整合、梳理原有人才政策后,山西逐一破除引才、育才遇到的桎梏和顽疾,努力补上短板。6月3日,山西对外发布人才新政12条,以吸引、培育、留住高层次人才。
山西省委人才办主任丁耀武说,近年来,山西“党管人才”不断得到加强,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其间,山西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人才投入”政策,省级人才经费年度预算从2017年以前的1.3亿元增加到现在的7.1亿元。
数据显示,山西近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育初见成效,新增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52人,但山西人才政策文件繁多落实难、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不高、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如影随形。
丁耀武说,为打通“人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山西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针对性政策设计,推出山西人才新政“12条”。
人才总量少,高精尖人才匮乏,是山西面临的现状。在国内各省市争抢人才的背景下,山西全职引进高精尖人才代价高、难度大。近年来,山西柔性引进了一些人才,但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效果不好。
“针对上述难题,山西以项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围绕科技和产业需求,按年度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山西采取‘项目+人才’模式,有计划地精准引进急需紧缺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科技创业投资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山西省人社厅厅长卢建明说,其间,山西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主要是针对高校反映强烈的团队引进中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等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等办法予以解决。
卢建明表示,针对当下引进人才管理过细过多的问题,山西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据介绍,山西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自主制定招聘方案、实施招聘,组织人社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不再进行事前备案。
此外,上述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人员增减情况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即可。
针对各地各单位反映强烈的人才政策门槛过高、本地高校优秀毕业生难留等问题,山西明确不再将大学排名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搞学历“一刀切”,允许省内本科院校按需择优招聘本校优秀本硕毕业生。
在激发企业引才动力方面,山西允许国企自主引进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引才投入视为企业当年考核利润。
卢建明介绍,山西要求国企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提高科技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明确提出科研人员薪酬平均水平要高于企业管理人员,同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可以赋予其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
在支持企业引才聚才方面,山西明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的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入编事业单位;企业全职或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通过中介机构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在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的,均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明确企业省外境外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与在晋人才同等待遇,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
此外,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子女在就业、就学、居住生活等现实问题,山西整合人社、科技、科协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人才服务相关职能,组建人才服务专业机构,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
近年来,山西以“二流财政推行一流人才投入政策”。其间,山西省财政厅克服财力困难,将人才经费由2017年以前的1.3亿元逐步增加到目前的7.1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魏志华介绍,截至目前,山西省财政共下达人才专项经费4.11亿元,支持山西高校引进以2名院士和6名长江学者为代表的一批高精尖缺人才,支持引进1859名优秀博士毕业生到山西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
魏志华说,山西人才新政“12条”提出大力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目的就是要在支持高校引才聚才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企业引才聚才的活力,形成高校与企业人才双翼齐飞。
据介绍,山西人才新政“12条”中提出6条人才激励奖励政策,包括配套比例大幅提高、奖励额度大幅提高、增加奖励对象、既奖励引进人才也奖励本省人才等。(完)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