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5月6日),最高检举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首次亮相发布会。潘毅琴于去年11月从重庆市副市长任上进京履新,系最高检领导班子中唯一的女性。
此次发布会是关于“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整个政法界首次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还是最高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务督察局首次通过发布会发布新闻。
司法人员的“紧箍咒”落实情况如何?
作为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是“三个规定”工作的主管者。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2015年“三个规定”出台,成为社会各界约束司法人员的“紧箍咒”。
潘毅琴称,执行“三个规定”是个“净化器”,起到净化工作环境的作用,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检察人员的“护身符”。
不过,她也直言,通过系统内巡视发现,检察机关以往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并不乐观,主动记录报告基本为零,与“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实际情况不符。
“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我们是欢迎的”
去年8月以来,最高检党组要求“逢问必录”,并强调“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要依法办理”。
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潘毅琴称,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
“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我们是欢迎的。”
同时,她强调,为防止实践中确实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比如将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作为人情顺水推舟,甚至徇私、徇情办案,我们要求检察人员按“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客观持续反映过问了解情况,真正体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随后,她介绍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有关举措。
在发布会上,潘毅琴多次表示,恭请社会各界支持、监督,以便检察机关能持续、更严、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三个规定”。
并且,她强调,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组织开展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将记录报告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遇到案子也就不需要托人过问、打招呼了。这样就形成社会信任、共识,找与不找人、转与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潘毅琴说。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