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郭宇靖)5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在条例中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1日当天,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规定,对一起“飞线”给电动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人员处以500元罚款,成为条例实施后的首个行政处罚。
1日7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处执法人员前往十八里店乡多处出租房屋开展执法。执法中,检查人员对一处出租房屋内疏散通道上“飞线充电”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当场警告。30分钟后,执法人员再次返回,发现违规人员魏某又重新将充电板接上并继续充电,属于拒不整改情节,执法人员当即对既有违规事实进行确认,开出了北京市首例违反条例的罚单。
2日上午,记者再次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被处罚的出租房屋,发现该疏散通道已经整改,之前停放的电动车也已放置在社区的专用充电站充电。受处罚者魏某说,此前已有相关人员对条例新规进行宣传指导,自己虽然知晓违规充电的危害,但总抱着侥幸心理。
近年来,一些居民小区中的“飞线充电”现象屡禁不止,产生安全隐患甚至引发火灾事故。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且拒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伟介绍,以往发现问题隐患时消防部门只能进行提示提醒,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一些隐患成为工作的盲区。条例的实施让消防部门有法可依,对居民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警示,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记者了解到,1日开始,北京市各区积极行动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山区、怀柔区、通州区、大兴区、石景山区等多地对执法中发现的“飞线”违规充电、私家车主长期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