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4月24日电 (郭佳 迟久阳)吉林省检察院24日首次按季度对外公布检察业务数据,此举旨在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
吉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刘世天介绍,今年初,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确立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按季度主动公开业务统计数据的工作机制。
“通过每季度公开业务统计数据,有利于促使人民检察院司法决策、业务管理思维模式,从经验性、模糊化管理向数字化、精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为各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指导业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刘世天说。
1-3月,吉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6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02人,共决定起诉5425人,不起诉81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71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5.5%。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39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8.7%,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3%。
在办理涉疫案件方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8件44人,审查批准逮捕32件3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85件110人,决定起诉53件72人,依法不起诉2件2人。为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落实快审快诉的指示精神,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136件次。(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