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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全国首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省级地方立法文件

2019-10-09 18:26:38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10月9日电 (梁犇 张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10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有关情况。该《决议》是全国首份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地方立法文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决议》的出台为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补强检察工作弱项短板、优化法律监督工作环境,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奠定基础,对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政对《决议》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决议》共包含十一个条文,涵盖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督重点、相关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法律责任、人大的监督支持等方面内容。

“《决议》在认真贯彻中央文件要求、上位法规定的同时,进行了富有担当的设计和规定。”李政举例说,比如,《决议》提出监督办案的规范化要求,公益诉讼的督促起诉要求,更深入的释法说理要求,规定了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制度,明确各相关机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和配合监督的责任等。

“人民法院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把贯彻执行《决议》与三大诉讼法和山东省人大监察和其他司法解释结合起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配合,确保《决议》落到实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国滨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几年,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领域,比如公益诉讼等问题。《决议》对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作了规定。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共利益,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据了解,山东省检察院选择5个市级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分别承担不同的攻关课题,进行改革探索和试点验证,截至今年6月份,各试点单位向省检察院提交了制度成果,经过省检察院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修订完善,形成法律监督案件工作规则和12个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等新的制度规范体系,实施后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了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