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日内瓦9月19日电 (记者 德永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2届会议正在日内瓦举行,与会中国人权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已成国际人权治理的建设性力量。
9月10日第42届会议开幕之时,“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70年人权成就展”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万国宫揭幕;同日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边会,以生动事例和详实数据介绍了7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成就和经验。
谈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主要成就,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更充分保障;中国人民的自由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实现条件得到多层次改善。
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要措施,常健表示,中国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并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
此外,中国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与人权事业发展相结合,将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权保障法治化相结合,还推出扶贫减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公民各项权利。
就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影响,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指出,70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机制,推动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国际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建设性力量。
毛俊响表示,70年来中国先后加入26项国际人权公约;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致力于消除国际人权机制中的政治对抗、双重标准,将国际合作与对话理念纳入国际人权机制;近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国际人权治理变革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就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晋哲旺久举例,1951年西藏全区生产总值为1.29亿元人民币,2018年为1477.63亿元;此外,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西藏文物保护等工作,致力保护独具特色的藏民族文化。
晋哲旺久又指,西藏存在藏传佛教、苯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多种宗教,70年来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保障。据统计,西藏藏传佛教现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另有4座清真寺,伊斯兰教信徒3000余人;1座天主教堂,信徒700余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