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持有的D类驾驶证仅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他去年自驾小客车去西藏途中被查处,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近日,尚未恢复驾驶资格的他,又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落入法网。
8月18日0时30分左右,杨某驾驶摩托车沿滨海新区大港迎新街由北向南行驶时,险些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并因此和该行人发生口角。交警到场后,经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认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核查后,交警还发现杨某的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超分且被暂扣状态。杨某承认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D,按规定只能驾驶二轮、三轮摩托车,2018年在其自驾小客车去往西藏的途中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至今还没有到交管部门参加学习和恢复驾驶资格。
目前,滨海新区公安局已对杨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