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工信部公布在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日前,工信部对这些违规企业做出了处理,涉及车型包含众泰云100(JNJ7000EVX25)、BEIJING-EU5(BJ7000C5D3-BEV)、东风日产轩逸·纯电(DFL7000NAH1BEV)、广汽三菱祺智PHEV(GMC6450BCHEV)、广汽传祺GS4 PHEV(GAC6450CHEVA5E)、广汽本田世锐PHEV(GHA6450NAC5APHEV)、北汽新能源EU300(BJ7000C5E7G-BEV)、比亚迪秦插电式混动版(BYD7150WT5HEV4)、吉利帝豪GSe(HQ7002BEV15),具体每个车型的问题请见下图:
工信部发布处理通告: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生产一致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编辑点评:
工信部通过11月的监督检查,发现了诸多企业产品的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此次整改之后,将会进一步规范新能源车行业的一些不规范标注等行为。我们也希望厂家能够重视起来,不要再犯这种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