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公开资料了解到,12月2日*ST众泰官方发布公告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20号),获悉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20 号),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众泰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对众泰新能源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二、众泰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名称: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文津北路 509 号 5 幢 (详情看配图)
三、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众泰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众泰新能源后续因法定情形转为重整程序且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并促成众泰新能源重整成功,众泰新能源将成为公司重要利润来源,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众泰新能源未转为重整程序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虽转为重整程序但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则公司将丧失对众泰新能源的控制权,众泰新能源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除此之外,在今年9月17日,*ST众泰发布公告称,因1.5亿贷款及利息未能偿还,债权方浙江永康农商行向法院提出对众泰汽车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同时,众泰已受到债权方向永康法院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书》。公告信息显示,2019年8月,在政府支持下,4家银行向众泰汽车提供共计30亿元的贷款,用于该公司分阶段恢复生产。其中浙江永康农商行向众泰提供了1.5亿元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年利率为4.35%,贷款期限为首笔贷款资金提款日1年的期间,众泰应该在贷款期限结束前,清偿所欠的全部债务。而浙江永康农商行发放贷款后,众泰应支付利息至2020年3月20日,且贷款于2020年8月14日到期。
众泰汽车公布的2019年财报显示,其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9.86亿元,同比减少79.78%;净利润方面则亏损111.9亿元,同比降幅高达1498.98%。对于众泰汽车的2019年度财报,审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报告中称“无法表示意见”。深交所据此审计意见对众泰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其股票简称自6月24日由“众泰汽车”变更为“*ST 众泰”,若2020年财报未能通过审计公司的审计,众泰将被暂停上市。
众泰汽车目前虽未倒下,但面临多重困境。2020半年财报显示,该公司上半年营收7.7亿元,同比减少76.69%;净利润为亏损1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净亏损2.9亿元进一步扩大。由于众泰汽车业绩恶化,不少应收账款或无法收回,半年财报显示,众泰上半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共38.87亿元,计提坏账准备7.82亿元。深交所认为,上述坏账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编辑点评:
其实,众泰新能源走到破产清算可以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从年初4月份遭受员工维权,到后来的拖欠供应商货款,这个边缘车企的生存状况一次又一次的被推倒风口浪尖之上。越来越多的边缘车企被市场所淘汰,这也说明靠模仿已无法再次复制出曾经众泰的辉煌,若想在如今的汽车市场求得生存,就必须有核心技术、研发实力等傍身,否则“裸泳者”的结局只能是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请破产清算的是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这个品牌现有车主后续保养维修如何处置,更多消息我们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