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佛罗里达州发生特斯拉因自动驾驶而致驾驶员死亡的事故起,特斯拉就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发生让人震惊的大新闻,当然,中国也未能幸免。不久前,CCTV13频道的《法治在线》节目中,报道了一起今年1月份发生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的事故,一辆特斯拉Model S追尾道路清扫车导致驾驶员当场死亡。
根据新闻报道可知,这起事故发生在今年1月,那么这就成为迄今为止特斯拉因自动驾驶,而造成驾驶员死亡最早的事故,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到现在特斯拉也没有对“自动驾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小编在特斯拉的多方公告中,隐约感受到,特斯拉一直对Autopilot的释义含糊其辞,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消费者不买账,也直接触犯了我国的《广告法》。现在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特斯拉自事故发生后的一些列态度。
对于Autopilot的定义,到底是谁扭曲了
对于Autopilot的定义,是你们扭曲了在媒体曝光特斯拉“自动驾驶”隐患之后,特斯拉坚称其Autopilot是一种“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而非“Autonomous(自主、自治的)”。特斯拉仿佛在说:“我只说是Autopilot,是你们理解成了自动驾驶,这事不怪我!”
然而,如果查阅英文词典,就会发现“Autopilot”的基础释义是名词“自动驾驶仪”,民航英语词汇中“Autopilot”也是“自动驾驶”的释义,还有“自动舵”、“自动导航”等释义,但是无论如何也查不到“辅助驾驶”的释义。
关于高级驾驶辅助,在汽车行业内广泛被使用的词汇是“AdvancedDriverAssistantSystem”,简称“ADAS”。
打脸的特斯拉佛罗里达事故调查初始报告
就在特斯拉为自动驾驶辩解时,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 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根据事故所做的调查也有了结果,在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及,特斯拉的系统能记录车辆运行的参数,并可下载。下载的数据显示事发时,碰撞前特斯拉车的速度是 74英里/小时(相当于119公里/小时),系统记录的数据还显示,涉事的特斯拉车辆当时开启了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包括主动巡航、自动转向的车道保持以及自动紧急制动等功能。
以上,是对弗罗里达事故调查结果的分析,而此报告最重要的一条在于提及了,特斯拉车辆自带的多种电子系统,能够“记录”和“传输”车辆的运行数据。
那么,这就真相了!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中国高姓司机事故,不能“确定”是否开启了“Autopilot”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或者说在美国销售的特斯拉和在中国销售的有区别,将“数据记录和传输”功能取消了?否则,说不通。
中国广告法可不惯着“你”这含糊其辞的毛病
大众对Autopilot的认知就是“自动驾驶”,无论特斯拉不顾群众声音,自顾解释只是辅助驾驶都无济于事。“Autopilot"一词的含义已经非常明确;无论特斯拉是出于标新立异还是其他目的,其宣传的“Autopilot”和广大人民群众熟知的“Autopilot”的含义具有明显的差异,这一事实恐怕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都将要定论了。
尤其在我国,在最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对这种因厂家对广告词的不规范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有了最新的规定。根据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此前,特斯拉一直使用“自动驾驶”作为“Autopilot”的中文翻译,后来因“致驾驶员身亡事故”而更改为“自动驾驶辅助”。而在实际的特斯拉车主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车主都额外付费选装了“Autopilot”功能,更有相当比例的车主表示“没有Autopilot为什么要买特斯拉?”。
显然,特斯拉使用的“Autopilot”是与中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明显不符;而在今年5月份之前,一直使用“自动驾驶”作为“Autopilot”中文翻译作为宣传的行为,就明显地构成了“虚假广告”的事实!
据悉,特斯拉在美国已经被提议禁止使用“Autopilot "作为广告词,根据新《广告法》,特斯拉想在中国继续使用Autopilot作为广告词,就要对此负责。
其实,根据《广告法》的要求在中国发布的广告应该被禁止使用“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然而,在汽车界,之前使用“各种语言”的宣传片或广告可真是不少,也是时候由相应的监管单位好好整顿一番了!
最后,小编想说,汽车智能化,互联化已成了业界的趋势和潮流,会出现在我们的未来出行中。虽然现在处于萌芽阶段,也不可掉以轻心,毕竟安全是汽车发展的最重要的前提,未来汽车除了要更智能还应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