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揭开了儿童乘车安全法治时代的新篇章。那么,我市儿童安全座椅的售卖及使用情况如何?孩子家长是否为孩子购买了儿童安全座椅?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儿童安全座椅的售卖和使用情况堪忧
汽车上的安全带是按成人标准来设计的,是适合体重36公斤以上、身高1.4米以上的成人使用。如果给宝宝使用,安全带会卡在宝宝的脖子上,发生事故时对宝宝的危害更大。一般而言,儿童安全座椅分为婴儿安全座椅和儿童安全座椅,从使用方式上看,一般是分为趟着跟坐着两种。从宝宝出生时到能够自己独立坐稳这段时间要使用婴儿安全座椅,等宝宝可以自己坐稳以后就可以换成普通的儿童安全座椅了。儿童安全座椅按照儿童年龄和体重共分为4类:适用于新生儿到15个月的儿童(或体重在2.2~13公斤之间的婴儿);适用于新生儿到4岁儿童(或体重在2.2~18公斤之间的小孩);适用于1岁到12岁儿童(或体重在9~36公斤之间的小孩)。
6月4日,记者在市城区中走访了多个婴幼儿用品店和汽车精洗店发现,售卖儿童安全座椅的店铺极少,有的店铺甚至因为售卖情况不好已经将儿童安全座椅封存。某汽车精洗店老板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店的定位是高端客户,但是来店消费的也多是洗车、贴膜、打蜡等汽车服务和购买汽车坐垫,而放在店铺角落中的儿童安全座椅并不畅销。该店老板张先生说:“我们这的三款儿童安全座椅的售价分别是500、800、1500余元,从开业至今,的确有咨询的车主,但成交量并不好,甚至有些车主看了实物后选择从网店购买。”
记者从多个购物网站以“儿童安全座椅”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儿童安全座椅少则三五百元,价格高的甚至超过了3000元。网络平台中儿童安全座椅销售网店营业最长时间8年,而8年间售出的儿童安全座椅仅5000多个。6月4日,记者通过与卖家聊天得知,儿童安全座椅在我国的销量普遍不好,很多人都不是很认可。卖家告诉记者,这几天咨询的顾客明显多了一些,原因就是大家都知道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有了明确规定。虽然咨询的人多,但是下单购买的还是寥寥无几,预计马上到来的年终大促销时,销量会上升。
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仅占受访人数的两成
您私家车上安装有儿童安全座椅吗?您是否考虑过为孩子购买儿童安全座椅?记者就此问题,在市城区随机采访了数名孩子父母。结果显示,车内装有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人数仅占调查人数的两成。有些家长曾购买过儿童安全座椅,但因为孩子不愿意坐而闲置在家中。
“装上儿童安全座椅后占据了汽车后排近一半的位置,成人乘坐不方便。”“市城区开车车速又不快,感觉没必要。”……这些成为多数家长没有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的“理由”。
“我儿子出生后,我曾购买过一个儿童安全座椅并安装在了车上。有一次单独开车带他外出,将他固定在儿童安全座椅后,他就开始哭闹不停。开始我以为是第一次坐的原因,但是后来的几次结果也是如此。无奈,我就把儿童安全座椅拆卸下来放在家里了。”6月4日,市民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市民张女士则表示,感觉没有必要在车上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原因就是在市城区开车时车速又不快。“有一次和朋友出去吃饭,他的汽车后排放置了两个儿童安全座椅,导致成人根本无法在后排乘坐,拆卸起来还很麻烦,最后我们只好坐出租与他会合。”说到儿童安全座椅,市民王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今后孩子乘车不使用安全座椅属于违法行为,您知道吗?面对这一问题时,多数受访家长表示“不太清楚”。甚至不少家长觉得,将孩子揽入怀中坐在副驾驶和后排位置是最安全的方式,其实护子心切的家长往往低估了车辆碰撞时产生的冲击力强度,位于副驾驶的儿童往往容易被弹出的安全气囊压破内脏。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会长石晓光此前接受采访时指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使儿童在车祸事件中的死亡率有效降低70%。当车速达到50公里每小时时(市内行驶的普通速度),一个体重40公斤的儿童就相当于1吨的运动物体。而孩子在高速撞击中所产生的冲力相当于一头大象的重量。此时要抱住孩子,相当于用手去救一个从四层楼坠落的成人!
儿童安全座椅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除了“网络保护”“减轻学习负担”“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等内容以外,还将儿童安全座椅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增强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对于这一条例,记者于6月3日采访了律师安克让。他表示,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前,南京、上海等地的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经规定了儿童安全座椅相关条款。此次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进全国性立法,充分说明了国家法律层面对儿童保护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安克让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使用了‘应当’的字眼,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但是,就国内目前来看,还是处在‘应当’‘鼓励’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非强制性阶段。”
虽然相应的惩罚措施还未出炉,但值得关注的是,今年3月,公安部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到身高不足1.4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安克让认为,如果该建议稿能通过,将会对推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落地实施带来积极作用。记者 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