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22日电 (记者 张林虎)“通过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建设,让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异地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恢复生态环境、保持植被总体平衡的生态效果和司法效果的统一。”2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如是说。
当日,呼和浩特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正式挂牌。
据了解,该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段家窑村,占地60余亩,是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监督”的公益检察职责,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生态修复理念的实践样板。
图为挂牌仪式现场。 乐炎 摄“这次打造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是我们对生态修复的一次创新性尝试。”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建斌表示,近期在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部分被破坏的草原林地存在不能修复或不易修复的情况,回民区检察院和林草部门的配合协作,把“修复”和“保护”的理念同时融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在回民区政府副区长于凌新看来,生态修复林试验基地的启动,将对回民区推进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加快生态植被修复,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律监督,构建起新的桥梁和纽带。(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