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孟令洋 北京报道
曾经热销的网红烟花“钢丝棉烟花”因安全问题频发,在2021年2月16日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明令禁止:目前在售“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不过,在近日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多个网购平台上还有部分商家在打着“拖把头”“摄影道具”等旗号售卖钢丝棉烟花,甚至拼多多平台上商家还声称可送燃放工具。
网购平台上售卖“钢丝棉烟花”的页面,其配图为“拖把头”
记者调查:配“拖把头”图片卖烟花 赠送燃放工具
“这是那种点燃可甩的棉烟花嘛”
“对的”
“看图不是啊”
“图片不让上,就是你想要的那种”
……
在一电商平台上,记者输入“棉烟花”后出现大量推荐商品。记者随机打开其中一个写着“钢丝棉烟火网红花棉”字样的商品,发现配图却是“拖把头”,咨询客服,才有了上述对话。
客服透露,之所以配图是拖把头是为了让商品成功上架,“要是标注就没法上架了”。商家不仅在配图中花了小心思,就连商品介绍中也是“拖把头”的产品介绍。顾客只有联系客服时,商家才介绍产品是“钢丝棉烟花”。交流中,客服还介绍,一束钢丝棉烟花甩起来大概会燃烧3分钟左右,还分享了一张拍摄出来的效果图。为了打消顾客的安全顾虑,客服还承诺送“手套、护目镜、铁链、夹子”等工具。
卖家直接贴出“钢丝棉烟花” 燃烧教程
在另一电商平台上,不少“钢丝棉烟花”会以“摄影道具”的名义存在,其中一款产品的视频因“不符合互联网安全规范”暂不支持播放,而产品却以“摄影道具”的名义继续销售。某款钢丝棉配文中写着“摄影道具”,点开之后发现其产品介绍中“钢丝棉烟火摄影系列”,并有大量以钢丝棉烟火燃烧为背景的婚纱照。此外还有部分钢丝棉在产品详情中“直言不讳”地介绍点燃钢丝棉烟火的步骤。
商家会冠以“光绘摄影”名义继续销售“钢丝棉烟火”
无独有偶,在一家电商平台上“钢丝棉烟花”也会冠以与摄影相关产品来销售。在某旗舰店的一款“钢丝棉”产品推荐中,其配图上标注“光绘摄影请拍0号”。其客服透露,该产品就是网红烟花,顾客可以通过拍0号产品链接购买,对于购买数量可根据顾客需求来修改。对于赠送点燃工具,客服的回答也是颇为警觉,一会答复“赠送”,随即撤回改口“不送”。
拼多多平台上商家客服告诉记者需要购买哪些燃放工具
经过在店主的多番交谈,记者在两家电商平台上成功下单,顺利买到了“钢丝棉烟花”。收到快递后,记者注意到,商家其包装上注明“钢丝棉钢丝球抛光用品”或“百亮牌0B细”,看不到客服口中介绍的“烟花”“点燃”“摄影道具”字眼,而这些“钢丝棉”外包装也全是英文字母。在包裹中,记者并没有看到赠送的燃放工具。对此,客服解释,仓库管理员忘了赠送燃放工具,还专门告诉记者购买铁夹子、铁丝或钢丝绳、手套等工具即可。
国务院安委办:在售“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
2021年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钢丝棉烟花”虽绚丽好看,契合节日氛围,但也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称,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在燃放过程中会有很多火星散落,极易点燃周围的可燃物,存在火灾隐患,“钢丝棉烟花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媒体上屡见报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客服介绍,记者在拼多多平台上购买到的“钢丝棉烟火”
律师:网购平台要承担运营监管责任
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正常销售外,不少商家却“别出心裁”地给钢丝棉换个“皮囊”,继续以“钢丝棉烟火”的名义隐匿售卖,平台对此也是监管乏力。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彤律师直言不讳地指出这种行为的性质,“对于商家来说是,这种行为是躲避监管的销售,属于典型违规违法行为。”
对于“钢丝棉烟花”禁而不绝的情况,刘彤律师认为要从两个方面去分析,首先对于“钢丝棉”已经定性为易燃危险物品,是从生产、销售、贮存进行严格管理,并非无监管的流通商品。其次,假如平台不知情未参与,这一点要承担运营监管的一个责任,一旦是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放纵那就将按照相关法规、行政规章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