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3月22日电 (记者 许青青)为引导澳门消费者了解内地购房政策,提高购房成功率,同时防范房产交易风险,提高维权意识,22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和澳门特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澳门消费者赴内地购房消费提示。
两地消委会表示,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稳步推进,澳门与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的消费融合进一步密切。特别是港珠澳大桥通车后,赴内地购房的澳门消费者也越来越多。
记者看到,该提示一共有七条。其中第一条指出,内地各个城市在购房相关政策措施和购房贷款条件上都有一定的差异,甚至不同县、区也会有所不同。澳门消费者应该仔细了解掌握当地的购房政策,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具有购房及贷款资格。同时应严格遵守购房政策,勿听信中介诱导提供虚假购房证明材料或签订阴阳合同,避免因不实申报或非法避税而不被审核通过及产生纠纷、法律风险。
此外,不轻信开发商或房产中介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尽量将交易过程中的宣传承诺落实到合同中。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和补充协议。认真了解各项费用明细,拒绝不明确、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购买二手房尽量选择通过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交易,保障资金安全。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应注意“定金”这项费用,“定金”有担保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经营者违约,则必须双倍向消费者返还,如果消费者无法履约则不能要回。同时,还应考虑汇率变化导致首付、贷款变化。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保留交易中的各种承诺及凭证信息资料,在发生纠纷时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该会于2019年上线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了跨境投诉在平台的互转互联互通。澳门消费者在内地购房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投诉。(完) 【编辑: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