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健身卡有冷静期了?
是的,你没有看错!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成为一种新型消费形式,但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风险。
北京:健身预付费合同开征意见 设7天冷静期
近日,北京市对新修订的《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新合同,消费者和商家签署合同后有7天的冷静期:7天之内只要消费者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就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商家要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合同适用于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私教课和体育技能培训除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对商家来说,也是好事,可以聚精会神地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助于商家之间能够自由竞争、公平竞争,能够催生出理性的消费者和理性的商家。
为健身卡设置冷静期,北京并非第一个
从2021年1月1日起,上海首批15个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将正式实行“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
28日最新发布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是由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等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明确规定,会员办卡后将享有七天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针对“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常见问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了“七天冷静期”,这是在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
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了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深圳推“购买早教课7天冷静期”,未消费可全额退款
除了在健身领域,今年1月份,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其中明确提到,早教机构要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尚未消费,可予以全额退款。
同时也规定了,早教机构商业使用学员及家长参加其组织的课程、活动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应经授权同意。据了解,首批承诺加入《自律公约》并整改相应合同条款的有7个早教品牌,55个门店。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跟进未加入公约的早教机构合同的整改情况。
中消协:2020年受理投诉中“办卡”消费是热点
除了体育健身和教育行业,美容美发、餐饮娱乐等领域的预付式消费这两年也非常火热。不过,商家破产或跑路,消费者退款无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0年受理投诉情况中,“办卡”消费入坑投诉仍是热点。
以深圳为例,今年1月收到的预付式消费投诉,同比增长了75.51%。专家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可以从强化预付卡内金额监管着手。
此外,专业人士也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长期预付卡前可以购买一些短期体验服务。
办健身卡有冷静期了,网友怎么说?
“后悔权”能让健身卡更“健康”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和提高,市民愈发重视身体健康,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正与群众健身的热情实现对接。有人希望出出汗排排毒,有人想掌握更多的运动方式,有人为了一个更匀称的身材。有需求就有市场,近年来,各类健身场馆遍地开花,并推出月卡、年卡、金卡、银卡等花样繁多的健身卡,“预存消费打五折”、“办一年会员送一年会员”,很多消费者禁不住商家的“套路”,冲动办卡,不少健身卡面值较大。可也正应了“冲动是魔鬼”的那句老话,相当一部分市民办完健身卡后,必须坚持健身的满腔热情很快消散,与健身房渐行渐远,一年半载去不了几次;平均每天费用不过几块钱的年卡,到头来可能合一次几百块,后悔不已却又不能说上当受骗,要讨回交的钱奈何合同已签。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何况都是成年人的行为,是不是就不用管也不该管呢?当然不是,虽属市场行为,但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何况长此以往对健身行业的发展不利。如今,大街上小区里不时有人拿着宣传单或体验卡招揽客户,说明健身市场依旧有利可图;有些健身房之所以把健身卡价格压得很低,就在于深谙大部分人只交钱不健身、交几十次的钱去不了几次的习惯。更有些人刚签完合同交完钱就后悔自己冲动了,遑论那些动辄关门跑路的健身房。对有意健身者而言,冲动型办卡不是应有的正确姿势;对健身行业而言,图这个小利也非良性发展的健康之路。因而,设置7天冷静期,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健身行业都是一个应有的缓冲,一重难得的保护。难得的是,合同示范文本还对退款时间进行了明确,即商家确认消费者退费后,要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以往发生纠纷,在退费环节,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扣除手续费的刁难或拖延不兑现的无奈,新的合同文本对此做了更为严格的约束。
除此之外,按照合同的示范文本,健身场馆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也不得单方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比如说,如果健身房擅自搬家、私自涨价、减少项目等,消费者都有望要求退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这些不可知的风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办健身卡设立“冷静期”,保障消费者的“后悔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示范合同没有强制性,所以是否执行的关键还在健身房自身。示范文本只是从合同角度为规范健身预付费交易提出参考意见,深层次的预付费模式准入、资金监管等问题,还有待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来解决。
(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赵曼 综合整理于央视财经、新华网、央视新闻客户端、北京日报、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