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3月1日颁布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与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相关区市场局及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日前对全市销售长江刀鱼情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1家商户宣称“可预订”,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结合前期暗访情况,此次行动对上海崇明、金山、宝山、奉贤以及浦东5区的部分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家,其中水产品批发市场1家、农贸市场11家,餐饮单位3家。
现场检查发现有9家摊位销售刀鱼,均标注为“海刀”,并未发现有长江刀鱼。发现3家经营户销售的水产品索证索票不齐全,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发现1家经营户经营场所内宣传信息涉嫌虚假宣传,上述行为拟立案查处。暗访发现1家经营户宣称可以预定长江刀鱼,已移交辖区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自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货物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万人次,检查各类企业主体11.5万个次,立案69起,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3万余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条。下步将继续严查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