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3月9日电 (记者 张一辰)记者9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中考,该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将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据了解,西安市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将跨区域招生纳入招生平台管理。
在外省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可在西安市报名参加中考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西安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区县和开发区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另悉,2021年西安中考严格执行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具体包括取消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比赛获奖和国家一级运动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加分项目。(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