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共7个条文,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表示,发布这份司法解释是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践需要,是保证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用好用到位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称,该司法解释涉及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种子法等多部法律,“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正确统一适用民法典的要求,依法解释,既保证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统一,又尽量协调各部门法之间的表述差异”。
该负责人说,知识产权案件存在赔偿数额低等问题。对此,司法解释大幅度提高侵权成本,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比如明确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方式,“将参考原告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作为基数的一种”。
为防止惩罚性赔偿制度被滥用,司法解释从裁判规则上提供保障,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基数计算、倍数确定等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也将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