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将假新冠疫苗走私至境外等 中国检方已依法批捕70名犯罪嫌疑人
中新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 朱晨曦 张素)在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上市之际,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制假售假、高价倒卖等手段牟取暴利,有的甚至将假疫苗走私至境外。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针对涉新冠疫苗犯罪,截至2月10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在21起案件中依法批准逮捕70名犯罪嫌疑人。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新型涉疫犯罪,最高检当日发布4件涉新冠疫苗犯罪典型案例。在“李某等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案”一案中,2020年8月起,孔某(另案处理)制造假新冠疫苗并伪称正品对外销售。李某误以为是真品,决定购买。陈某、严某此前因倒卖口罩、防护服等与李某熟悉,二人决定从李某手上购买2000支疫苗并走私到国外牟利。
案情显示,2020年11月11日,李某、严某通过中介将第一批600支疫苗以货运隐藏夹带的方式运至香港,11月12日这批疫苗被运往国外。在11月12日同一天,第二批1200支疫苗被以相同的手段运至香港。本次交易余下的200支疫苗,陈某安排人员运到福建暂存。11月25日,陈某得知行为败露,遂安排人员将存放在香港、福建两地的1400支疫苗全部销毁。2020年12月25日,检察机关决定以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严某等人批准逮捕。
最高检表示,在新冠疫苗上市初期,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暂时供应稀缺,利欲熏心,通过制假售假、高价倒卖和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擅自进行群体性接种等手段,牟取暴利,有的甚至将假疫苗走私至境外,严重扰乱防疫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败坏国家形象,这种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最高检表示,随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全国展开,依法严惩涉疫犯罪,维护防疫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发挥介入侦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作用,坚决遏制各种涉疫苗的犯罪活动。(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