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索好处,留下借条防事发 他胃口太大吃“跑”了一家公司
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因索要好处费太多,致使一家公司不得不放弃永嘉市场。1月19日,由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永嘉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虞道存受贿案一审宣判,虞道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5万元。
现年53岁的虞道存是永嘉县人,2012年8月开始担任永嘉残联副理事长,主要分管组宣科、康复指导中心,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信访、维稳、协会等工作。
2012年至2020年8月,虞道存在分管康复器材、残疾人辅助器具等采购以及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建设的政府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中标企业即温州市某仪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索要8万元;又为南京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和扬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9.5万元。
虞道存手中的权力成为他索贿的砝码,他不仅毫不掩饰,甚至在没有收到相应的好处费时,还几次三番向林某索要贿款,并扬言“如果想要继续合作,要把之前没有给够的好处费补齐”。林某认为,自己的器材利润很低,虞道存索要的8万元好处费太多,最终他决定放弃永嘉市场。
在收受、索要好处费后,虞道存都曾给对方留下一纸借款单,在检察提审期间,他解释说之所以打借条,是为了让自己心安,他也害怕某天被查,到时候可以拿着借条为自己开脱。他还嘱咐对方,一旦案发,要告诉相关部门这是自己向他们借的款。
2020年8月,虞道存被永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0年10月,虞道存家属向永嘉县检察院交纳37.5万元,用于退赃。
永嘉县检察院审查后对其提起公诉,认为虞道存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虞道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已退出全部赃款,可予以从轻处罚。
永检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