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4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8年。为确保这部法律准确、有效实施,2月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新刑诉法解释有655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与前一版相比,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增加107条,作出实质修改的条文逾200条。
新刑诉法解释有何亮点?哪些问题将得到解决?记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及近期热点,梳理出以下关键信息。
——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属于死刑。新刑诉法解释规定,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二审案件应当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对第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或有疑问的部分。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沈亮说,这有利于防范冤错案件,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判决的公正和慎重。鉴于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面临现实困难,他说,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庭审质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提讯、开庭,提高办案效率。
——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该重判的仍要坚决依法重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更好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得以确立。
沈亮重申,要区分不同性质的犯罪,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非‘应当’依法从宽处理。”他说,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如绑架、抢劫、爆炸犯罪,以及社会影响恶劣、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犯罪,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该重判的仍要坚决依法重判。
2月2日,“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指出,杨光毅系自首,但综合考虑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对遭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转学安置等保护。
新刑诉解释起草小组称,根据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关条文作出修改完善。
其中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认为,新刑诉法解释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
——辩护律师可查阅作为证据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
为强化诉权保障,新刑诉解释通过具体制度设计,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各项权利,充分保障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举例说,新刑诉解释明确规定,对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针对以连续怀孕逃避刑罚执行的情形将提出修法建议。
规范并案和分案审理程序、增设部分发回重审规定、完善上诉不加刑规定……面对刑事审判出现的新问题,司法部门不断以制度创设回应。不过,当前仍有一些难题待解。
例如,实践中常有通过连续怀孕逃避刑罚执行的情形,有意见认为监外执行的期间不应计入执行刑期。周加海说,这一观点虽具有实质合理性,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骗取暂予监外执行或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有关期间才不计入执行刑期,故司法解释无权作出规定,只能在将来修改立法时提出建议。
再如,新刑诉解释起草小组称仅构建缺席审判程序的基本框架,其司法适用的具体问题将另行通过专门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