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4日电 (梁晓辉 邢翀 李京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按照部署,应于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日前介绍说,目前,依照国务院有关税收条例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关税尚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草案。
此前,中国明确,开征新税的,应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并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
王瑞贺介绍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并于2018年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制定了资源税法,2020年制定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
“我们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同时,也将督促有关部门抓紧相关税收法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相关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抓紧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任务。”王瑞贺说。(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