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4日电(郭其钰)去年疫情期间,杭州法院对某省属外贸企业“放水养鱼”,助其从负债4.75亿元到“无债一身轻”。
2月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在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上述案例。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 法鑫 摄为服务保障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杭州法院会同12个部门出台改革举措50余件,努力减少用时、降低费用、优化司法程序。
“我们通过强化杭州破产法庭职能,推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斯金锦说,2020年杭州法院审结破产案件380件,释放土地资源3634亩,出清房产260万平方米,盘活账面资产140亿元,安置职工5526人。推动358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让2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
如杭州中院强化“示范判决+集中调解”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率先采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涉五洋建设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共处理500余名投资者诉讼请求,涉及诉讼请求金额8亿余元。
当日,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所作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精心保护企业”也是其中“关键内容”。
“杭州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去年对涉企犯罪不批捕245人,不起诉244人。”陈海鹰介绍,如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批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认真听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比较论证,最终对1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6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记者注意到,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七条意见”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涉企犯罪案件,对企业负责人、高管等慎用强制措施。准确把握涉民企犯罪刑事法律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
陈海鹰说,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就在于办好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案件,才能积极践行“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
据悉,国家发改委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杭州营商环境排名全国第五,由司法机关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排名全国第一。(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