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 程景伟)进入2021年,广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截至1月30日该省已有多名厅级官员“落马”。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30日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门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林春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报称,经查,林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在案件查办、承揽工程、协调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广东省纪委监委稍早前的通报显示,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陈光祥,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韶关市委原副书记朱余旺,汕尾市委原常委、陆丰市委原书记邬郁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退休多年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德标,被开除党籍;退休多年的广东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时,今年以来,广东也有多名处级官员“落马”,包括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卫疆,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原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汉湖,中山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顾竹林,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杨雄,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霍平,惠州市惠东县原副县长黄绿青等。
当前,广东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久前闭幕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称,2020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648人、起诉969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38人。(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