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月22日电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2日发布消息称,2020年以来,云南省成功摧毁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6名公职人员受到查处。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金钱开道、钱权交易等方式拉拢腐蚀党政机关、政法和金融系统公职人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伞黑”勾结勾连,严重危害了当地政治生态和社会经济秩序。
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四次收受乔永仁送给的人民币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兴盛农产品市场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贿赂22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乔永仁、乔连佰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
施甸县原常务副县长闪耀强利用手中权力将县城核心地段的305亩土地,以每亩18万元的出让价推荐给乔连佰开发,使乔连佰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并指示分管部门人员伪造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贷款获利。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和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闵雪峰等百余名党政干部成为“乔氏家族”的“保护伞”。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原副检察长李某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永仁结识公职人员牵线搭桥,提供方便。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等7人,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徇私枉法,收受乔永仁巨额贿赂共697万元。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犯罪,成为“乔氏家族”的“保护伞”。保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孙光华、钟天然以及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赵燕忠等65名公检法系统干部被“乔氏家族”腐蚀渗透,为“乔氏家族”团伙成员违法犯罪通风报信、提供帮助。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人民币近百万元,倾其全力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提供帮助。
在被查处的公职人员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35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完) 【编辑:田博群】